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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专项能力考核工作的有关通知

各有关单位:

    根据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在家庭服务业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鉴定所自2021年5月12日开展家庭服务业相关项目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试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考核项目

    婴幼儿照护、老年人照护、母婴生活护理、家庭餐料理、日用抽油烟机维护、婴幼儿头发护理、家庭保洁。

二、报名、考核时间

    每周五,六,七评价考核日,提前十天申报考试计划,每周三之前提交计划。

三、考核形式

    专项能力考核一般只开展操作技能考核,实行百分制,60分(含)以上为合格。

四、收费标准

     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人员按照山东省物价局、山东省财政厅《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》(鲁价费函[2016]85号)规定的标准缴纳费用。考试前3天,根据报名人数缴纳考试费用,开展考试工作。收费标准如下:   

 

 

汇款账户名称:山东阳光大姐职业培训学校

开 户 行:齐鲁银行济南英雄山支行

账号:8661 1764 1014 2100 2671

注:缴费时请备注单位全称、考试时间
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
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

2021年5月15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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