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决策部署,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《关于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发改社会[2019]1558号)和省委、省政府的有关要求,加快推进我省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工作,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阳光大姐”)特制定未来三年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发展规划。
一、发展基础
阳光大姐作为家政服务业的综合服务平台,成立二十余年来致力于推进家政服务标准链、人才链、服务链、产业链建设,积极构建家政服务生态圈。通过技能培训、就业安置、搭建平台、整合资源,为家庭提供包括养老护理、母婴护理、家务服务、医院陪护、保洁服务、托育服务、康养服务、职业培训、职业教育等一站式、高品质服务,实现“安置一个人,温暖两个家”的服务宗旨,让家庭生活更美好。
随着人们对“一老一小”、健康生活的需求量逐年增长,家政服务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时代。阳光大姐作为家政行业的领跑者,持续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高质量发展。截至2022年3月,阳光大姐在全国范围内合作院校达1210个,全方位开展产业学院、校企共建专业、订单班、师资培养、实习实训等方面的合作。2019年阳光大姐被教育部确定为1+X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,开发“母婴护理”、“家务管理”、“家庭保健按摩”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,被人社部确定为首批第三方评价机构,被山东省人社厅首批“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单位”。阳光大姐2020年创办了自己的中专学校——济南阳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。
二、建设目标
未来三年,阳光大姐将进一步巩固以往校企合作成果,按照“需求导向、优势互补、资源整合、责任同担、利益共享”的原则,加快校企合作、产教融合推进工作,努力实现目标:一是每年与至少5所山东省内院校开展实习实训基地共建、专业共建等合作,年覆盖并培养学生500人以上,解决就业200人以上;二是每年与10所以上山东省内院校合作,开展1+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,覆盖学生1000人以上;三是再与山东省内院校合作建设至少1所产业学院,与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、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、家政学等专业进行深度合作,共同培养康养类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。力争三年内,通过加大产业要素集聚融合,突出职业教育办学特色,建设成为山东省产教融合型示范企业,推动家政服务业人才职业化培养,助力家政行业升级发展,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家政服务。
三、合作院校
阳光大姐已与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成立“阳光健康学院”,与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成立“阳光学院”,还与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“阳光健康产业学院”,与多所省内高职院校开展长期合作。合作内容包括共建专业、共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、开展现代学徒制或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、职业教育赋能培训等,为行业输送了大量优秀人才,促进了当地生活服务业的升级发展,进一步深化了校企合作长效机制。未来三年,阳光大姐将加快扩大院校合作数量和内容,除与现有合作院校继续深入合作外,将与山东省内外更多高校在1+X证书、第三方评价、产业学院、共建专业等领域开展更多合作。
四、任务举措
(一)与合作院校共建社会急需专业
围绕“一老一小”社会需求,与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院等共同打造“康养一体化”课程体系。依据新时代康养就业岗位任务及技能的要求,与合作院校的相关专业课程模块进行结合,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,确定教学任务及教学内容,同时在教学过程中融入创新创业教育和职业素质培养,强化对学生实践能力、创新创业能力和职业认知的培养,并在教学实践环节中由校企双方共同考核。
(二)与合作院校共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
与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、济南护理职业学院等共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。基于家政服务业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大量需求,在立足于企业项目化课程内容体系的基础上,重点突出实践能力培养,增进学生对企业认同感,对职业的认同感,增加学生实习效果,实现高校学生校内外实习、实践、就业的有机融通。通过校企合作,切实做到校企深度融合,共同育人。
(三)与合作院校开展1+X证书试点,推进第三方评价
阳光大姐已开展1+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三年,积累较丰富的经验,累计培训考评在校学生近20万人。下一步,阳光大姐将继续发挥1+X证书方面优势,扩大合作院校范围、数量,持续探索“岗课赛证”综合育人模式。同时,发挥阳光大姐第三方评价优势,在合作院校中推进第三方评价考评工作,鼓励引导学生具备更多就业技能资格。
(四)与合作院校共建师资队伍
阳光大姐始终重视与院校共建师资队伍,近年来已通过线下线上方式完成对近8000名各地高职院校教师有关母婴护理、家务管理等领域的专业技能培训,并参与了多所院校的创新项目。下一步,阳光大姐将加大共建师资力度,推动专业教师参与企业顶岗锻炼,双方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,向教师开放企业培训课程,积极参与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等申报工作,争取参与相关职业技能大赛、论坛等活动。
五、保障机制
(一)职责明确
与合作院校签订合作协议,明确各方职责权利义务、合作范围及内容,为学生到企业实训提供所需设备、场地等条件,确保学生完成实训任务,同时学校为企业人员提供培训、提升等方面的支持。
(二)资金保障
校企合作过程中,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。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预算批复开展项目运营及资金使用。严格规范使用项目资金,加强监管,确保资金安全运行。
(三)加强沟通
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实施中,双方建立沟通机制,就人才培养、项目实施、学生实训、学术交流等内容进行定期交流、持续改进,不断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,提升校企合作、产教融合综合水平。